2012年8月19日

PISA 的產生背景和管理模式


PISA 的產生背景

 20世紀90年代中期開始,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
(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簡稱OECD)成員國希望獲得關於學生的知識、技能及教育表現的常規、可靠的資料,所以在有關的國家推行了一套PISA評價研究,並公佈了國際學生評價計畫( Program for International Student Assessment, 簡稱PISA) 的研究報告,於1997年正式啟動PISA,且於2000年發佈了它的第一個評價報告。


該項研究的評價目標主要是OECD國家(也包括個別非OECD國家如台灣) 15歲的青少年,如2000年首次舉行的PISA評價,是在32個國家(包括4個非OECD國家,抽樣選取了26. 5萬多名15歲的學生來測試的;測驗主要是通過紙筆測驗衡量這個年齡段的學生在閱讀、數學、科學方面的應用與實踐能力主要目的為研究這個年齡段的學生是否能掌握將來參加社會工作所必需的知識和技能的狀況?是否為終生學習打下良好的基礎也就是說, PISA的評估重點並不在於檢驗學生對於學校標準內容的程度,而主要是在於評價學生是否做好了應對未來挑戰的準備。

PISA選擇閱讀、數學、科學素養的三個領域為其評估科目,因為這是現代生活所必須具備的基本知識、基本技能和關鍵能力。

由於PISA是源於教育研究的的需要,所以PISA專案是一個動態的評價架構,每3年選擇一個主題,每9年完成一個週期,參與的國家根據PISA的測評結果審視本國教育發展的變化,審察本國學生是否能實現主要的學習目標;雖然這是主要目的,但東亞各國其實更注重學生的學業成就在國際上所處的位置,把PISA當成是教育的世界杯

PISA 的管理模式

一般的情況下PISA會在各參與國教育部的支持和指導下組織和實施,各參與國教育部令任命一位代表和一位觀察員作為管理委員會的成員。

PISA的秘書處負責PISA的日常管理,監督調查實施情況,為PISA管理委員會管理行政事務;而管理委員會根據OECD教育目標,決定每次調查的重點。

每一次PISA 調查,都由一個國際聯絡處(通常由測試和評價機構組成)負責評價專案的設計與實施;由PISA參與國政府任命的國家專案經理負責監督每一個參與國的評價實施情況。

每個參與國都有受各自國家項目經理監督的測試修正組;他們根據國際聯絡處和PISA各測試領域專家制定的指南手冊記錄學生在PISA測試中的得分,經專家審閱之後,將測試的最後結果上交國際聯絡處,由他們再上交OECD秘書處,發佈評價報告。

台灣則在2006年參與第1次測試,由然不是OECD的會員國,用了一個令人難堪的名字Chinese Taipei來參與,並在2007年找了不在Chinese Taipei的台南大學來籌辦PISA事務,而因此設立了一個以城市為名的國家研究中心來綜攬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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